河南省林业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2020年08月21日 来源: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河南省古树名木资源库,并进行动态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意见》(全绿字〔2016〕1号)和《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的通知》(全绿字〔2017〕2号)精神,2017年4月18日河南省绿化委员会印发《河南省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和开展了全省范围内的古树名木普查工作。

(一)普查范围。本次普查范围实行全省行政区域全覆盖,包括农村和城市规划区、各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城市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国有农场和林场、集体林区内生长的树木(包括乔木、灌木、木质藤本),全部纳入本次普查范围。

(二)普查对象。本次普查工作的古树名木对象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古树,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古树分为三级:树龄在500年以上的树木为一级古树,树龄在300-499年的树木为二级古树,树龄在100-299年的树木为三级古树;

二是名木,是指在历史上或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中外历代名人、领袖人物所植或者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以及珍贵、稀有的树木,名木不受树龄限制,不分级;

三是古树后续资源,是指树龄在80-99年的树木;

四是急需加强保护的古树名木。凡是因老、弱、病、残生长不好,或者受旅游区、风景区、工矿企业等外来因素干扰、属急需加强保护的古树名木,要列出清单,提出保护措施,明确保护责任。

(三)资源库建设。进行全面规范的古树名木调查、登记、鉴定、拍照、建档工作,全面查清全省范围内古树名木资源的数量、种类、分布状况、健康状况、权属、责任单位及传说记载等情况,拍摄古树名木数码照片并采集GPS定位数据,形成完整的文字、影像、电子资源档案。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古树名木动态化管理。

二、古树名木动态化管护措施

(一)建立专业的古树名木管护队伍,给古树名木定期“体检”。主要负责给有条件的古树名木安装围栏、设立警示牌、宣传牌,定期进行巡护,查看它们的生长状况。定期对古树 “体检”,对其生长及周边环境状况进行监测上报。针对部分古树出现树洞、树干裂缝、根系裸露及折枝等情况,采取修补、支撑、根下垒砌坝台等措施,使其恢复生机。

(二)利用全国古树名木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对全省古树名木全部建立“电子档案”,在地图上标出树木“栖身”的经度和纬度,将其输进电脑,建立起地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GPS定位“护身”。将80-99年的大树列入“后备名录”,采取更加严格的保护措施,使这些树木得到有效养护,从而晋级为古树。强化每年春季造林督导过程中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督导检查作用,重点检查登记在册古树名木的生长势和保护措施,市县两级绿化办切实履行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实时将符合条件的古树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三)改善古树名木的环境条件,让古树名木“安享晚年”。禁止在树下堆放垃圾,清除妨害古树名木生长的一切爬藤植物,创造通风、透光、清洁卫生的群落环境,以促进古树名木的生长。凡是用水泥封闭的树穴,及时去除水泥铺装,为古树名木根系创造透气、透水、促进根系生长的环境条件,使用多种透水透气的镂花孔洞和其间可种草的水泥砖,在铺砖时留有若干空挡,上盖筛篦等,以利古树名木生长。在低湿地和其它积水地的古树名木采取石壁打孔,树穴周围开排水沟,以改善地下水浸渍与地表积水的危害,以利古树名木根系的生长发育。

(四)加强养护复壮,让古树名木“焕发青春”。针对部分长势衰弱的古树采取合适的养护复壮措施。实践证明,土壤气象环境改善后,加速了微生物活动,促进了有机质分解,有利根系的吸收和生长。因此,加强土壤的管理,是古树衰弱复壮的关键措施。其次,对树干中空或主枝死亡导致树冠失衡、树体倾斜的古树名木,用支架支撑;对树势弱、出现中空的古树名木,及时用水泥、石块或混凝土进行填充,防止腐烂。同时对高大的古树尽量安置避雷设备,防止因古树高大而遭雷击损害。

(五)加强病虫害防治,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一部分散生古树长期处于缺乏管理状态,部分古树病虫害比较明显,对此宜加强管理,由古树名木管护队伍定期巡查,及早发现虫害,采用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措施,有效保证古树名木正常生长。

(六)加强媒体宣传,提高公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古树名木的生态、文化、科研、观赏等价值,提高公众爱护、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对古树名木进行监管和保护。使保护古树名木、珍爱古树名木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七)完善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在古树名木的保护过程中,充分发挥绿委的协调作用,各地市绿化监察大队、森林公安等执法部门加强配合,及时发现并制止有关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严格查处买卖、转让、非法移植、砍伐古树名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的不法分子,切实保护好我省来之不易的古树名木资源。

非常感谢您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2019年6月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林业局造林处 

            0371-65801781

联系人:刘太甫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3份),省政府督查室(1份),驻马

        店市人大(1份),驻马店市政府(1份)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15号建议

 

题目:关于建立河南省古树名木资源库,并进行动态管理的建议

河南省是中国古代文明发祥地之一,历史悠久、森林茂密,古树名木品种数量众多。

许多古树名木经历过朝代的更替,人民的悲欢,世事的沧桑,可借以普及历史知识,同时古树名木也是名胜古迹的佳景,是研究自然史的重要资料,它的复杂的年轮结构,蕴含着古水文、古地理、古植被的变迁史。古树对研究树木生理也具有特殊意义。人们无法用跟踪的方法去研究长寿树木从生到死的生理过程,而不同年龄的古树可以同时存在,能把树木生长、发育在时间上的顺序展现为空间上的排列,有利于科学研究工作。而且古树对于当地树种规划具有很大参考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所以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具有重要的生态学、社会学、经济学以及科研方面的意义。

近些年,受到利益的驱使,一些违法犯罪分子盗采古树名木、市政建设挪移古树名木等行为,都给古树名木资源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恶劣后果。

因此,建议:

一、加快推进各地市古树名木保护立法的进度使古树名木的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对古树名木实行报批、建档造册制度,夯实保护基础,并实行动态管理在省级相关管理部门专门设立古树名木网上申报审批、督查制度,各市县区将本市县区的古树名木进行登记由网上申报,经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建档造册,挂牌保护。并实行动态管理制度,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查访。对保护得当的地方政府和部门进行表彰、对保护不力的给与通报批评和处罚。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由于古树名木中很大一部分在乡村,所以在古树名木保护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要力度大、持续性强,让当地老百姓有保护古树名木的自觉性,并能主动提供古树名木线索,积极配合政府的各种保护措施。

四、采取多种方法落实保护措施

建议市、县、区政府适当增加资金投入,对古树名木日常保护、设施建设和管理创造有利条件,特别应当保障部分情况恶劣的古树名木的抢救工作。

在具体保护措施上采取政府出资修建围栏、制作标识标牌,日常养护实行属地管理;或采取认养的方式,由认养人出资,属地管理。对老化树木进行复壮、对残枝进行修复加固以及正常的肥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等。甚至对已经枯死的大树仍然进行加固保留,让后人感受历史的沧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