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古树名木现状与保护建议”收悉。经与省文化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古树名木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无价珍宝,是有生命力的“绿色文物”,是活的化石,它不仅具有很高的欣赏价值、历史价值,还蕴藏自然密码,从一个侧面反映并记录着历史变迁,对研究气候、水土、空气等自然变化有着重要的史料价值。
国家及我省非常重视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工作。2016年初,全国绿化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意见》(全绿字〔2016〕1号)和《关于开展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的通知》(全绿字〔2016〕2号),相继颁布了《古树名木鉴定规范(LY/T2737-2016)》、《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LY/T2738-2016)》。2016年底,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在浙江绍兴组织召开古树名木保护与普查现场会,会议要求各省做好古树名木普查各项保障工作,按要求如期完成普查任务,切实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有序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法制化建设。2017年4月,河南省绿化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普查工作目的和任务、范围和对象、组织领导及时间安排,提出了普查工作要求,并于5月17至19日在洛阳举办了由全省各级古树名木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技术培训班,为彻底摸清我省古树名木资源奠定了基础,为今后我省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保护组织,完善管理机构。目前,我国各级政府机关均设置有绿化委员会,绿化委员会主任由各级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领导担任,负责国土绿化及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各级林业部门,负责国土绿化及古树名木保护的日常工作。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涉及范围广,牵扯部门多,下一步,我厅将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成立联合管理委员会,避免在古树名木保护过程中产生推诿、扯皮或者事不关己的现象发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护意识。省政府已明确规定,各县(市、区)要按照全国绿化委员会颁布的《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要求,对辖区内的所有古树名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统一登记、编号、建档,实行挂牌保护。这次新一轮普查工作从2017年4月开始,到2018年底结束,从拟定普查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到开展普查技术培训、实地调查、质量检查、数据汇总、录入上报、档案建立等环节,以形成完整的文字、照片、影像、电子资源档案。同时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和执法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宣传资料发放、现场实例讲解、制作石碑“名片”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人士对古树名木的了解和认识,增强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使广大人民懂得保护古树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三)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长效机制。强化对古树名木保护的组织领导,落实专项管护资金,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完善古树名木的保护制度和保护措施。按照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属于国家一级保护的古树名木由省辖市政府设立标牌,属于国家二级和国家三级保护的古树名木由县(市、区)政府设立标牌。标牌应注明古树名木的编号、基本情况以及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等内容。《通知》要求,要坚决制止并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严禁倒卖、砍伐、损坏和擅自移栽古树名木。不准攀折树枝、剥损树皮和利用古树名木搭建各类设施,不准在树上钉钉、挂物和刻画。砍伐或移栽古树名木的,要报请相关部门批准。
(四)关于古树名木认养和后备古树管护工作。国家鼓励古树名木认养,将古树名木认养作为义务植树的尽责形式之一,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对负责管护古树名木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当地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应每年为其核减相应的义务植树任务。今年开展的全省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将80—99年的树木作为古树后续资源列入普查范围,将进行登记造册,加以保护。
(五)关于古树保护工作列入城市规划。这项工作很有必要,我厅将向省政府汇报、向有关部门呼吁加强这项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关注,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2017年6月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林业厅造林处
0371-65936122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3份)、省政府督查室(3份)。
济源市政协、政府(各1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1150006号提案
题目:关于加强古树名木现状与保护建议
据我国有关部门规定,树龄在百年以上的大树即为古树;而那些树种稀有、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则可称为名木。保护一株古树名木,就是保存一部自然与社会发展史书,就是保存一件珍贵古老的历史文物。
河南省古树名木之现状
根据《河南古树名木》中公布的数字来看:河南省尚存古树名木43658棵,其中散生古树名木4077棵。现有古树群落69个,共39581棵。其中国家一级古树2988棵,国家二级古树3947棵,名木273棵,另有3万余株属于国家三级古树,这些古树名木初步已登记注册。但仍有个别地段和边远山区有漏掉的、未能统计上的古树估计全省还有上万株。
济源市保护古树名木之做法
近几年来,河南省济源市十分重视古树名木的抢救与保护工作,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对此十分欣赏并关注这一工作,因而进行了较长时间的调查与研究,提出来以便作为河南省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以参考。
据调查,目前,济源市共有古树名木390株,分为19个科28属32种,其中,古树388株,古树群2个。古树中,按照我国古树分级标准,国家一级古树107株,占济源市古树总数的27.4%;国家二级古树138株,占济源市古树总数的35.4%;国家三级古树145株,占济源市古树总数的37.2%。
2001年,济源市绿化委和市林业局曾组织人员进行过一次普查,根据普查情况对所有古树进行了挂牌,并对濒危和珍贵古树设置了保护设施。
2006年,济源市出台了《济源市城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济政办〔2006〕42号),严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并加大了查处力度,有效保护了我市的古树名木。
近年来,济源市市民保护古树先进事迹不断涌现,还有许多市民自己出资,对自己门前屋后的古树进行修葺,保证了古树的良好生长。
河南省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及建议
古树名木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是健全保护组织,完善管理机构。建议成立省、市、区古树名木保护委员会,由绿委、建委、园林、文物、环保、旅游等部门和专家教授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护意识。古树名木保护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只有把增强全民的保护意识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才能使古树名木得到真正有效的保护。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手段,一要出版古树名木科普宣传书籍、画册、邮票等;二要加大广播、电视宣传力度,开辟专题栏目,拍摄《河南古树名木》专题电视片,举办古树名木图片展等;三是在闹市区和旅游景区的古树名木旁设置警示牌;四要建立河南古树名木专题网站,对古树名木实行动态管理,真正让保护古树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资金使用。把古树名木保护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每年核定一定款项用于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专家会诊、保护设施设置、古树名木保护先进单位、个人奖励等。
四是开展古树名木认养活动。在市区及有条件地区开展古树名木认养活动,按照“谁出资、谁冠名”方式,吸引各单位及个人,参与到古树名木认养活动中来,关注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五是加大对后备古树的管护。对50-100年的古树和珍惜树种设置保护设施,作为古树名木后备树种进行管护。
六是保护工作列入城市规划。建议将古树名木保护列入城市规划(保护范围)。在全年绿化工作计划和全年绿化工作汇中,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重点工作列入责任状中。对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较差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